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首 页
关于我们
主要业务
市场信息
法规文件
联系我们
·
欢迎来到湖州地质技术开发公司!
友情连接
浙江省土地信息中心
浙江省土地开发整理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湖州市国土资源局
德清县国土资源局
长兴县国土资源局
安吉县国土资源局
浙江省湖州地质技术开发公司
关于同意浙江三狮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石灰石矿省级绿色矿山创建方案的函
浙土资函〔 2006 〕 186 号
关于同意浙江三狮水泥股份 有限公司石灰石矿省级 绿色矿山创建方案的函
浙江三狮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批准实施省级绿色矿山试点方案的请示》( 浙泥股司〔 2006 〕 47 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该创建方案进行省级绿色矿山创建试点工作。
二、你公司省级绿色矿山主要考核指标如下:
1 、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指标: ≥99.9% ;
2 、吨耗资源经济效益指标: ≥3.5 元 / 吨;
3 、固体废弃物处置率指标: 100% ;
4 、粉尘、噪声排放指标:达到国家标准;
5 、废水排放指标:零排放;
6 、矿区绿化率: 60% 以上;
7 、生态环境治理资金年投入指标:不少于每年销售收入的 2% 。
三、创建绿色矿山是一个系统工程,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全体员工的作用,通过各种手段,采取切实措施,提高管理水平,严格按照浙土资办〔 2005 〕 107 号文件和创建方案的要求,尽快完成创建工作任务。
四、绿色矿山建设要逐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在试点工作中要努力探索和积累创建绿色矿山的有效措施和方法,为全省推进绿色矿山创建工作提供经验。要及时与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保持联系,争取对试点工作的支持和指导,遇到重要问题及时通过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向我厅报告,以便研究解决。
五、要按《浙江省绿色矿山创建指南》(试行)的要求及时开展自查,具备条件后,按规定程序提出省级绿色矿山的申请,由长兴县国土资源局初审,经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复核后上报省厅。
二 〇〇 六年十一月十五 日
版权所有:浙江省湖州地质技术开发公司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凤凰经济开发区凤凰路605号
电话:0572-2889001 传真:0572-2123207
邮编:313000 电子邮件:9262@zjdzkf.com
盘古网络 全案策划